为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保障国门安全,中国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新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优化监管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同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一、核心修订内容与监管重点
新版公告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界定、企业主体责任、申报要求、检验监管模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规定。
- 明确监管范围与目录管理:公告重申并细化了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在进出口时均需接受海关的检验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的合规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包装必须符合相关国际规章(如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公告进一步压实了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申报,提供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SDS/ MSDS)等随附单证,并确保货物的危险特性、包装类别等信息与申报内容一致。对于未按要求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优化检验监管流程:新版公告整合并优化了检验监管程序。海关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商品风险水平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检验监管措施,如“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等模式,对守法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更多便利。这有助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合规货物的通关速度。
- 加强风险防控与后续监管:公告强调了对高风险商品、新业态(如跨境电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重点监管。海关将加强口岸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力度,严厉打击伪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完善了后续核查与追溯机制,确保监管链条完整闭合。
二、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新版公告的实施,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带来了新的合规机遇。
- 提升合规意识与管理水平: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新版公告及配套法规标准,全面理解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危险化学品合规管理体系,从采购、生产、仓储到报关出口/进口申报,全流程确保产品分类、标签、包装和单证的合规性。
- 确保单证准确齐全:企业需高度重视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SDS)的规范编制与提供。这些单证是海关判定货物危险特性、实施分类监管的关键依据,任何错误或缺失都可能导致通关延误甚至退运。
- 选择合格包装与供应商: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在选择包装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时,应将其合规能力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从源头控制风险。
- 善用便利化措施:信用良好的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有望享受更简化的检验程序和更高的通关效率。因此,企业应积极维护自身信用,争取更高的海关信用等级,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 主动沟通与咨询: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对商品归类、危险特性判定、包装要求等存在疑问,应主动向海关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咨询,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违规。
三、
新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发布,是中国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举措。它既通过科学化、精准化的监管筑牢了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安全防线,又通过流程优化为守法企业创造了更加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相关进出口企业应准确把握政策导向,迅速调整经营策略,加强合规能力建设,从而在日益规范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保障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安全与畅通。